房产过户的手续怎么办理
1、彼此当事人在房屋购买合同签署后30日内,持房产不动产属资格证书、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证明、转让协议等相关文档向房地产管理单位提交申请,并申请交易量价钱;
2、房地产管理单位对出示的相关文档开展核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不是审理申请办理的书面形式回应;
3、房地产管理单位核查申请的交易量价钱,并依据必须对出让的房子开展现场勘察和评定;
4、房地产业出让当事人按规定交纳相关税金;
5、由房地产管理单位签发产权过户单。
在申请办理所述办理手续后,彼此当事人应凭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并按照《中华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要求领到房产不动产属资格证书:①房屋所有权资格证书;②买卖协议(原件);③彼此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房屋所有权备案申请报告(揽收对话框领到)。
房产继承必须的材料
去交易市场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随身携带房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去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必须原屋主夫妇彼此在场:随身携带身份证件、户口簿、房产证、契证、结婚证书(单身男女的必须单身男女证明)买的人要是随身携带身份证件就能够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迁移备案,理应递交以下原材料:
(一)备案申请报告;
(二)申请者真实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资格证书或是房屋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产生迁移的原材料;
(五)别的必需原材料。
前述第(四)项原材料,能够是买卖协议、交换合同书、赠与协议、受遗赠证明、承继证明、切分协议书、合拼协议书、人民检察院或是仲裁委员会起效的裁判文书,或是别的证明房屋所有权产生迁移的原材料。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的常见问题
1、若企业选购私房写真,还要递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机构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公司章),企业法人代表办理证件委任书(揽收对话框领到),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既非住房迁移,还要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可以亲身申请办理,需出示委任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房子若已租赁,且承购人非承租方的,要递交承租方舍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示共有权人愿意售卖证明和共有权利资格证书;
6、若经民事判决的,需出示民事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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