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定金如何交?学好四招绕开禁区
为了更好地抢到适合的二手房,许多 购房者一时冲动便付款了定金。殊不知交付定金以后发觉房屋有别的不符合规定的地区,再惦记着能退定金却并不是那么的非常容易。提议购房者交定金前应保持理性,防止碰到“禁区”。
一、交定金前应明确房屋状况
(1)确定房屋的基本资料
最先要调查地区、自然环境、价格和房屋构造、布局、光照标准及其物业管理服务等有关难题。
(2)确定精确的总建筑面积
有的卖房子者嘴中的房屋总面积和具体总面积相差甚远,因而购房者要看中,或表明以产所有权证上备案的为标准等。
(3)核查房产证
购房者去房管局核查房地产证,搞清楚房屋有关支配权是不是真正、详细、靠谱;掌握房屋是不是有别的共有些人;是不是存有负债、抵押等状况。
二、签定金协议书写清关键点
(1)房屋的基本资料要标明
定金协议书中注明房屋所在位置、房屋交易价格、是不是含室内装修、是不是含停车位、停车位价格等主要内容。
(2)清晰标出多方的义务责任,如悔约义务、合同违约金账款等。
(3)别的关键点。
三、定金金额要确立
定金收是多少一般是根据二手房买卖彼此的商议結果,但还需要考虑到别的要素。一般定金不可以超出总购房款的20%。这是由于依据我国《担保法》要求,定金的金额不可以超出主合同书标额的20%,超出的一部分不会受到法律法规维护。如金额较大,尽可能挑选资产代管。
四、法律认可提早知
在《合同法》中要求:“当事人能够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位另一方计付定金做为债权的贷款担保。借款人执行负债后,定金理应抵作合同款或是取回。计付定金的一方不执行约定的负债的,没有权利规定退还定金;私收定金的一方不执行约定的负债的,应当二倍退还定金”。此即说白了知名的“定金罚则”。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要求:“出售人根据申购、购买、订购等方法向购房人私收定金做为签订商住楼买卖协议贷款担保的,假如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无法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书,理应依照法律法规有关定金的要求解决;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彼此的理由,造成 房产买卖合同书无法签订的,出售人理应将定金退还购房人。”
简易了解便是定金协议书针对买卖方造成约束,彼此当事人务必依照约定行使权力,不然要担负一定的法律法规不良影响。假如购房者不按协议书约定进行二手房交易,卖房子人有权利不退回定金;假如卖房子人不按协议书约定进行二手房交易,购房者能够规定卖房子人二倍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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