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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特点及归类有什么?
2020年11月21日 22:13:00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二手房居间合同书的签署一方面推动交易的开展,另一方层面能够为委托人出示安全保障。居间合同也被别人称之为“中介合同”,在合同书签定以后,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特点及归类有什么?
二手房居间合同书的签署一方面推动交易的开展,另一方层面能够为委托人出示安全保障。居间合同也被别人称之为“中介合同”,在合同书签定以后,由居间人向委托人出示房屋信息和合同书订立的媒体服务项目。居间合同在二手房交易全过程中特别是在单独的特点也是有分别的归类。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特点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出示居间服务的合同书。居间人向委托人汇报订立合同书的机遇或是出示订立合同书的媒体服务项目,委托人是不是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书,与居间人不相干,居间人并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中间的合同书的被告方。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中间的合同书沒有干预权。居间人只承担向委托人汇报订立合同书的机遇或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垂直居中交涉,传递彼此含意,起出谋划策的作用,对合同书沒有本质的干预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服务、诺成合同。
居间合同归类
居间合同的基本是委托协议。其分类也是由下列二种情况:
1,委托人积极找居间人。比如甲有一套房屋要出售,他寻找做为二手房中介组织的乙企业,乙企业在其企业登记的收购人資源中为其找到适合的候选人一丙,丙是做为收购人的委托人,甲和丙签署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书,乙企业扣除介绍费(提成),按我国现阶段该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性,提成是由出出售人付款。
2,居间人积极找委托人。一般状况下,居间人通常信息内容灵瑞,比如甲了解某楼盘在要出售,而急缺购买此房子的乙却不清楚,甲向乙汇报了订立合同书的信息内容,并且为乙订立合同书出示了媒体服务项目,使乙如愿以偿在某省购买了他所需要的房子,由乙向甲付款一定金额的提成。
上边这二种居间合同的基本全是委托协议。第一种情况甲和丙全是乙企业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况虽然是甲先找的乙,但乙转换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付款提成。这也就是居间合同的归类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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