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知识
哪些房产需要做房产公证比较好
2020年02月10日 15:54:47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婚姻中,有一些房产公证很有必要性。
必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状况
依据最高法院的法律条文要求,夫妇财产承诺理应以书面形式的方式,沒有选用书面通知的,评定为沒有承诺。书面通知,依据《担保法》相关要求,包含合同书、信函和数据信息电文(包含传真、电传、发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箱)等能够有形化地主要表现所述內容的方式。
强烈要求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状况: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另一方不出资,但买房合同、缴费税票等办理手续全在另一方户下的;
2、结婚前彼此(包含彼此家中均有出资的状况)相互出资买房的;
公正为相互财产的,能够注明分别占据全部房地产的占比,能够各占50%,还可以依据出资占比明确。
不用做婚前财产公证的状况
1、结婚前一方早已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的。
由于如今的婚姻法要求结婚前的财产始终是本人的,不容易因完婚超过一定期限而变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结婚后现住房子给自己爸爸妈妈的房子或者租赁的公有住房,裁定规范要以房屋产权证为标准。
由于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户下就是说谁的财产,因此离异时该住宅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可以切分。
3、结婚前早已交货了所有购房款,结婚后才可以取得房本的。
这种情况并不是以取得房本的时间来定义财产所属,不然显失公平。
4、结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已申请办理了借款办理手续,买房合同和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全是以自身委托人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结婚前本人财产,但结婚后所还款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赔偿给另一方一半,要留意的是:赔偿的一半也仅是结婚后还款的钱,它仅限成本,并不是包含房子增值一部分。
在我国婚姻法要求,夫妻感情续存期内个人所得的财产,除另有承诺外,均归属于夫妇现有财产。因为彼此婚后,对财产的相互应用、耗费、运营,使本人财产没办法与现有财产开展区别和评定,除非是夫妇彼此对所达到的协议书均情况属实,不然婚前财产公证就无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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