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转租需要注意什么
1、留意核查该房子是不是归属于存有严禁租赁的情况,是不是存有严禁转租的情况。《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房子不可租赁:(一)归属于违章建筑的;(二)不符安全性、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建设强制规范的;(三)违规更改房子应用特性的;(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租赁的别的情况。
2、一定要签署转租合同。
签署转租合同时一定要查询转租人的合理身份证,核查转租人和房主中间的租赁协议,明确房产租赁合同书合理合法合理且并未终止,而且转租人具有转租权,经出租人愿意。《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要求:“承租人在租用期内,征求出租人愿意,能够将租赁房子的一部分或所有转租给别人。第28条要求:”房子转租,理应签订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务必经原出租人书面形式愿意,并依照本方法的要求申请办理备案办理备案办理手续。
3、转租合同承诺的终止时间不可超出租赁协议的终止时间,但有承诺的以外。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9条要求:“转租合同的终止时间不可超出原租赁协议要求的终止时间,但出租人与转租彼此商议承诺的以外。”
4、转租合同的內容务必与租赁协议的內容相一致,比如,转租的担保物只有是原租赁协议的所有或一部分,但另有承诺的以外。
5、有关转租前担保物上存有的债权负债的担负。
为防止自身的合法权利遭受损害,承租人应提早对这些债权负债与转租方开展商议。
6、解决可否转租作出承诺。
不然,承租人很有可能要担负不好的不良影响。《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要求:“承租人有以下个人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利终止合同书,取回房子,因而而导致损害的,由承租人赔付:(一)将租赁的房子私自转租的。”
7、彼此解决租用物的改善作出承诺。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承租人理应爱惜并合理使用所租赁的房子及附设设备,不可私自改造、改建或增加,须经变化的,务必征求出租人的愿意,并签署书面形式合同书。”
8、在房子转租期内,原租赁协议若产生变更、消除或终止的,转租合同也随着相对的变更、消除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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