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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买房有什么样的限制?优先购买权指什么?

2019年09月12日 19:15:47 来源:网络来源
[导读]随着楼市的发展,房屋价格也随着上涨,为了限制房价,不少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的限购政策,现在想要买房,就要先对限购政策有所了解,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合肥购房资格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随着楼市的发展,房屋价格也随着上涨,为了限制房价,不少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的限购政策,现在想要买房,就要先对限购政策有所了解,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合肥购房资格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合肥购房资格是什么

如果是要在本市购房的话,首先需要拥有这些材料,包括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本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没有登记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在外市购房的话,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需要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比如,不是合肥户口但要在合肥购房的话,需要具备这些条件,包括在合肥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合肥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

具有合法有效的暂住证;已经结婚夫妻二人没有房屋;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在合肥以外的地方贷款买过一套房,要是在合肥再贷款买房,那首付款就要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集体户口就必须找一个单位来接收你的户口,并出具接收证明,盖章有效才可以。如果是被委托购房的,需要有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要件。

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

有些房子在出售之前是处于出租的状态,大家可别小看了承租人的购房能力,我们国家的法律中有规定,租赁房子的人会具有此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主有卖房子的打算,房主就必须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房主没有通知承租人,或者租房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房主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合同就是无效。只有承租人同意放弃这所房子的优先购买权,才可以卖给其他人。

2、房屋共有人

有些朋友买房子的时候能力有限,就会找亲人或者是值得信赖的人一起购买房子,减轻购买房屋的压力,这种情况房子就存在共有产权人。房屋共有人也就是同时拥有这所房子的人,这种房子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的,如果其中一人有出售房屋的打算,就必须要房屋共有人全部同意才可以出售,要不是不可能进行交易的。同时房屋在出售房屋的时候,房屋共有人也具有优先购买权。

3、公有旧房原住户

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还存在有大量的公房,共有旧房就是原来购买的就是旧房,后房主又打算卖掉,这时原来的房主就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原来的房主打算购买房子的话,就要优先卖给原来的房主,原来的房主放弃优先购买权,就可以卖给其他人了。

4、原产权单位

以前在单位上工作的福利还是挺多的,有些单位就会分配房子给职工,有一部分人居住的房子是单位分发的福利房,这种房子一般是允许居住不允许出售的,还有一种是可以出售的。如果想要进行出售就必须要经过原单位的同意,并开出证明,只有这样才可以出售。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人拥有房屋优先购买权的介绍了,大家可别小看了拥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这部分人中还是存在有很多经济实力不错的朋友,如果房屋交易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购房者即使看中了这套房子,所签订的房屋合同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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