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有哪些优点和缺点
1、公共租赁房的优势
1)公共性租赁住房为住户出示可租赁适度楼盘,这不但能够正确引导激励住户租房子,缓解中低收入者人群购买住房的经济发展工作压力,并且能够降低“被购房”人群的总数,对抑止过高房价具有积极主动作用。
2)公共性租赁住房朝向中等水平下列收益人群租赁,在确保范畴上完成了与商住楼的连接。
3)公共性租赁住房有利于填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够。
2、公共租赁房的弊端
2)限定标准较多,不利申请办理。
共租赁房是对住房艰难群体的过渡的解决方法,致力于为不属于中低收入群体但住房艰难的工作人员,出示住房协助。公共性租赁房不归个人财产,只是由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全部,用小于市价或是承租人承担起的价格,向新学生就业员工租赁,包含一些新的大学生毕业,异地转移到大城市工作中的人群等。公共性租赁房有整体规划有效、配套设施健全等优势,但在具体应用中也存有户口、房租等难题。
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归属于当地住户的务必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别的工作人员在学生就业所在城市社区居委会申请。行政机关、工作和企业单位新学生就业工作人员或流动人口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
2、领取报表。
3、申请者递交相对原材料。
4、审理申请办理: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开展初审,申请材料齐备且合乎法律规定方式的,理应立即审理,并做好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备或是不符法律规定方式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应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告之申请者需补正的內容和原材料。
5、初审: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理应自审理申请办理生效日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经初审满足条件的在本管辖区、本企业开展公示公告,公告期七天,公示公告情况属实后,签定初审建议后汇报。
6、复核:区管委、负责人企业应自接到申请材料生效日七个工作日之内要对原材料开展核查,对满足条件的申请者立即做出复核建议后汇报。
7、终审:市住建局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开展终审。终审满足条件的,在报刊、网址等主流媒体上张榜公示公告,公告期10天,公示公告期内情况属实并终审达标的,签定终审建议并盖公章,列入公共性租赁住房确保目标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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