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
10个回答
这个买卖合同受保护吗?
答:你好,首先,你的这份合同是你们私下自己制定的就不具有法律效应,如果通过相关法律部门进行签署的就受保护。其次,这种情况车子还是在你的名下,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首先找到的是车主,但要是有交通事故,有录像为证的话,还是最终责任指向肇事者的。
2020-10-26 14:49:52 -
7个回答
有人不交房屋维修费怎么办?不是维修基金啊我是房管所的
答:依照物权法,购买房屋房产局办证确认物权天经地义,是房屋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房屋维修基金作为共有物权使用的资金,与确认物权无联系。应该由业主委员会老征收和管理,由于目前业主委员会制度不健全,此项收费不好收,政府跳出来帮忙了,很多地方不是由业主委员会通过诉讼而是由政府办证时搭车收费,甚至很多政府规章有此规定,征收时政府很给力,使用维修基金是政府很吝啬,好像这钱是政府部门自己的钱似的!所以要看当地政府部门的意思
2020-10-23 10:51:25 -
9个回答
上家没有按合同约定交房,我该怎么办?
答:主要还是协商解决,不行只有起诉了。有合同在你肯定胜诉。
2020-10-23 10:42:21 -
5个回答
购买二手房后如果上家不肯迁户口的问题
答:最好是先了解清楚上家的户口情况,合同条款是不能执行户口强迁的,因为迁户口必须本人去派出所办理,就是法院也没用的。但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未能按时迁出户口时,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当违约责任大到房东承受不起时,他自然就按时迁出户口了。
2020-10-23 10:16:43 -
6个回答
二手房买卖不是房主本人签字已返还给买方定金还会有什么后果
答:按照合同约定应该是定金作为违约金赔付房主,如果有其他约定按照约定数额赔偿。和房东好好的协商应该会少赔点的
2020-10-23 10:15:16 -
9个回答
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是就不用过户了?
答:分条件的,一手房直接签合同就可以了,开发商会给你办产权证!二手房如果是村里的话没有产权证双方直接签协议也可以,但是问题是在法律上讲村里的房子是不允许对外交易的,只允许交易给本村并且没有住房的人,如果外人买了的话,一旦村里有变动,占地一类的原房主完全可以回来要此房,顶多退你本金及一万元的违约金!!还有一种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是个人商品房因为开发商某种原因没有办产权证的话,唯一的手续只是2人私下签合同,如果开发商同意给你更名的话,买了没问题,这样的房子一般首付比较高,要原房价的首付和现房价的差额!但是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更名的话小心原产权人过了N年后不承认有卖给你房子,毕竟中国讲究的是法律!建议不能过户的房子即使便宜也不要买!!!
2020-10-23 10:14:39 -
9个回答
二手房没下产权能买吗?
答:这样的房子能不能买就要和业主一起到发展商那里先确定能不能够更名,如果可以,更名费是多少钱?如果可以更名,房产证下来就是你的名字了,风险是有的,如果业主收了钱不去更名就麻烦了,可以去银行做担保,就是在银行开个担保帐户,双方签个担保合同,由银行做中间担保人,如果可以成功更名的话,银行会自动把这笔钱汇给业主。最后补充:至于房产证什么时候下来,一般一手房的产权证下发时间是180个工作日至360个工作日之间
2020-10-22 11:28:38 -
5个回答
什么是阴阳合同,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有什么风险?
答:阴阳合同导致税额增加不多是怎么回事?昨天在丰台区某二手房经纪门店,一位准备签约的购房者说,节前得知契税调整,因房东有事没赶上最后一天签约,“大概得多掏2万多,但是一两百万都花了,而且着急入住,还是按计划买下了。”一位房产中介也反映,最近客户发生爽约或违约,多是因为节前的“国五条”,期待房价下跌选择观望,而由于契税调整受影响的很少,到现在还没有客户因此退房。丰台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9月30日已经在各个税务所张贴财政部的通知,长假过后第一天,10月8日办理契税缴纳61件,“数量平稳,办税大厅也和平时差不多。”从新颁布的政策条款中可以看出,此次契税调控受到影响为二次购房的人群。因此可以说此次调控的目的依然是抑制二次购房行为,但市场反应并不明显。核查标准并不一致另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调查,截至10月9日,北京14城区未统一执行新规,只有东城、西城、海淀等城区开始执行。并且在这些区域中,确定购房者是否应该享受优惠条款的核查标准并不一致。据悉,核查计算单位均以家庭为单位,西城、海淀、顺义核查过程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料,仅需口头询问即可。而东城需要额外提供户口本。大兴除需提供户口本外,还须提供结婚证。而亦庄核查范围最大,需要提供户口本及购房人的家庭资料,进行双重核查。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当今核查范围仍然模糊。部分区域是以家庭户口本为核查资料,但是此种做法对于结婚造成的“交叉户口”现象,容易造成认定的混乱。张月表示,虽然新政10月1日起执行,但是落实执行一般会有个缓冲期,只有部分区域率先执行属于正常现象。从各区域标准不一的情况可以看出,新政执行仍处于摸索阶段,未来应统一核查标准、细化核查细节,才能保障新政充分、合理地发挥调控作用。
2020-10-22 11:25:06 -
4个回答
我要打隔断出租自己的房子,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如果打隔断,法律上是肯定不允许的。
2020-10-21 10:35:50 -
4个回答
二手房房源诈骗具体才如何解释呢?能否具体解释下呢?
答:无中生有房源是真的,但已经卖出去了,中介还把它挂在网上。再有就是找不到房主,一时半会也不能看房,更不能出售。还有的就是用真小区、假图片、假户型拼凑出一套理想房源,把买家骗上门再推荐小区其它房源。
2020-10-21 09:46:46 -
8个回答
买二手房只是私人协商,签合同,按手印是否法律依旧有效
答:如果不进行产权过户,仅仅是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但是这个仅仅是指民事法律效应,也就是说出了问题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然后凭借协议作为证明,要求法院让房东履行协议。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
2020-10-20 09:55:14 -
3个回答
请教一下产权证延期办理,想退房该怎么办!
答:退房不一定办,但是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金。
2020-10-16 10:54:02 -
8个回答
没有效的购房合同!?签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答:1、购买新房,要审查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2、购买二手商品房应查看房产证书,及房屋是否被抵押或者被查封。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要查看相关政策,是否可以交易,需要履行什么手续。-------------------房产专业法律服务网
2020-10-16 10:37:38 -
1个回答
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所有手续应该合格,我是教师,应该可以贷款吧?按揭办不下来,他们是违约吗?
答:你的贷款条件只要符合,没必要非得全款,你可以自己去找银行走按揭手续的,贷款下不来应该是你找开发商或者是银行看看到底是因为你的原因还是开发商的原因。
2020-10-16 10:36:57 -
4个回答
想了解下如果房贷没按时交付会怎样?
答:如果第一次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银行会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提醒;若连续三次以上不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客户经理会致电催收,同时还会被罚息;若连续六次及以上不归还贷款,银行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银行律师致电催收仍不还的,抵押在银行的房产将被冻结;若银行协商后仍不还款,那么银行将会通过法律程序对房产进行拍卖,所得宽限将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而且,如果借款人已经连续或累计几次未按时足额还款,银行有权要求其一次性将贷款本息还清,除非银行放弃该权利,愿意双方继续“合作”。
2020-10-16 10:27:48 -
3个回答
买房人被延期交房怎么办?买房人该如何维权?
答:如何维权?可分四个步骤进行投诉1、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交房时,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实践中,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实际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即通知购房者入住。因此,购房者在实际验收房屋时,应当注意水、电、气是否开通,是否达到基本入住条件,规划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2、不可抗力非全免责“如延期交房非开发商的原因,但并不必然免除赔偿责任。”魏亮律师说,开发商对延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小区设计变更等,从而以非开发商原因为由而拒绝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非开发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发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而要主张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该情况符合法律认可的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3、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律师提醒购房者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在发生延期交房的纠纷时,购房者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这样掌握好证据的话,不论在与开发商协商过程中还是在提起诉讼时,都能够明确其违约事实,既可以按照合同条款主张约定的违约金,在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注意诉讼时效鉴于房屋延期交付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购房者应当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应当自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两年内向开发商索赔延期交房的损失。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开发商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
2020-10-16 10:26:23 -
4个回答
请有经验的说下交不起房贷怎么办?
答:银行会先以短信、电话、信函的方式进行摧收,如果不起作用,银行工作人员会上门调查情况,当面摧收,如果还是不起作用,到了一定的期限,银行就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产。一、如果当期或短期出现资金紧张还不上,可以主动打电话给银行,请求宽限还款期,银行有这项业务,专业叫”展期“,尽管展期也会记录不良,但以后再贷款”展期“作为不良记录,表现出是你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不同于”恶意拖欠“行为。二、如果家庭变故或遇到困难,房贷难以廷续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将房产卖掉,一部份房款作为还贷,剩余部份留着自用,这样比银行拍卖房产所得的剩余房款要多很多而且不会列入银行的黑名单,不会影响以后的贷款申请。
2020-10-16 10:25:29 -
7个回答
我在南山区买了套二手房,现在不满意还可以退房吗?
答:这个要看你房子是具体哪方面的问题,如果有重大问题,并且可以证明是之前遗留的问题,是可以进行协商赔偿的。但是撤销合同应该是不现实了。
2020-10-15 10:11:07 -
8个回答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答: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成因在房屋买卖中,当事人“签订”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原因很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一、一方出于欺骗的故意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的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合同。其特点是一方出于欺诈的故意。二、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的当事人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无可厚非,但不能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谋求不当利益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屡见不鲜,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出卖人和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表现在公有房的买卖为最多。某些单位的负责人和买受人串通,以低价出卖国有或者集体的房屋,达到损公肥私的目的。二是规避法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房屋买卖的出卖人出于逃避债务的需要,假借房屋买卖的名义和所谓的买受人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三、一方胁迫另一方强买强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四、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都无过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简单说是一方或双方的主观的原因造成的,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合同的当事人对农村的集体土地属于禁止性流转的不动产的法律规定不了解造成的。
2020-10-14 10:05:43 -
4个回答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房屋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答: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相关法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2、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020-10-14 10:04:59
-
推荐城市
-
新楼盘推荐
-
小区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