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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给业主配钥匙花的钱怎么会计处理

标签: 物业
热心网友|回答7次|2021-04-13 1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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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

  • 热心网友
    2021-04-13 12:34:11
    1、业主公约现在称为业主管理规约,一般来说是业主自发组织订立并在业主群体内有效的规约。因此,如果发现有对业主不利的情况也没有关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进行修改。2、入住时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称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业主可以放心的签(当然内容合理合法),合同期多长时间无所谓,因为,如果觉得此物业公司不好,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随时解聘前期物业管理公司,这种解聘是不受合同签订时间约束的,只要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选定了下一家物业公司,此合同自动解除。

其他回答

(6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1-04-13 22:21:53
    物业费收取时间为:物业公司一般从房开商公告交房之日起算!如果物业并没有提供任何相应的服务,那么物业费的收取或起算时间则应该与服务企业协商不合理。首先,开发商未完成建设房屋的配套设施,未经验收,是不允许交房的。物业要从实际的开始服务工作的时间算起,收取物业费。不管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什么关系,但是二者的义务和责任不同,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能混为一体
  • 热心网友
    2021-04-13 18:39:35
    首先说明一点,你们这样做(代开发票)违反了税法的规定,被查到是要挨罚的。单纯说一下会计处理:1、开发票时收款: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某业主(这里在记账时不能确认收入)2、计算应交的税费:借:其他应付款-某业主贷:应交税费3、将“其他应付款”的差额(即扣税后)付给业主:借:其他应付款贷:库存现金4、交纳税费:借:应交税费贷:库存现金做个丁字账户看一下,涉及的科目最后都是平的。
  • 热心网友
    2021-04-13 17:48:41
    建议:物业备用金
  • 热心网友
    2021-04-13 17:20:01
    商品房的按约交付是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出售合同》(下简称《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义务,是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缴纳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企业(下简称“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的相应费用,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办理新建商品房的交房手续时,开发商理应按约履行其交房的义务,除非《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另有约定(譬如:未提前缴纳物业管理费,开发商有权相应延迟交付房屋),开发商无权拒绝交房。否则,即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目前,绝大部分的开发商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委托其聘请的前期物业公司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验房、交付钥匙等。于是,往往物业公司趁此要求购房者缴纳一定期限的物业管理费,以作为办理交房手续的前提条件。至于你说的煤气管道问题你可以跟物业协商解决。
  • 热心网友
    2021-04-13 16:13:39
    你上要问配钥匙的钱应该是谁出吗?
  • 热心网友
    2021-04-13 14:07:08
    物业公司的会计处理第一章经营收入核算管理规定1经营收入的范围经营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1.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1.1.1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收入、公众**性服务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企业收取使用权房(如老公房)的租金也计入物业管理收入,并设置明细科目核算。1.1.2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除物业管理及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收入。如企业经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前期费收入等。1.1.3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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