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经济适用房继承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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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可以赠与,但必须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赠与。赠与过户需提供的资料为: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4、赠与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婚人员提供由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户籍证明(未婚)和婚姻状况声明书;5、受赠方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6、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书面意见;7、地名门牌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8、房屋测绘成果书(表)(原件);9、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0、根据情况其他需提交的资料以及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申请表等资料;11、若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12、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其中监护人为父母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家庭户籍证明或同籍户口本(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除父母之外的监护人,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关系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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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经济适用房应该不存在不能继承的问题。并没有具体规定说明经济适用房不能继承,因此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经济适用房继承条件是什么?1、上海(1)2011年4月7日,上海出台《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成员死亡后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2)《意见》规定,如果继承人不属于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则不享有经适房居住使用权,仅享有按照规定发生回购或者转让后,主要分割所得价款的权利;如继承人属于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当经适房申请家庭成员在完成房地产转移登记后死亡,则享有经适房房地产权利继承权。2、沈阳(1)在家庭成员能否继承经适房问题上,沈阳和上海有所不同。“沈阳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属于利用货币补贴方式购买,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2)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市内七区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可获得每户5.5万元的货币补贴,所以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在居住期间,只要产权变更,就需要补齐5.5万元的货币补贴,待拥有完全产权后,方可进行继承、转让等行为。3、郑州(1)父母留下的经济适用住房,子女不能直接继承,要看其是否符合购买经适房的条件。2011年10月1日起,因继承、离婚等原因需要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权的,被转移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需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缴纳差价款的,由政府回购。(2)郑州市政府第146号令出台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房价10%收取;按146号令有关规定购买的,按原房价20%收取;按郑州市政府第189号令有关规定购买的,按原房价3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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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经济适用房能直接更名吗?1、单位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与普通商品住宅一样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继承该房时可不补交土地出让金,产权登记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再次上市时,需要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并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济使用住房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后,可以赠与。2、首先就要确认是否已经获得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条例》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将该房产无法获得产权登记,那么所谓房产证过户将不会存在,这是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注意防范风险,经济适用房与地方房不属于同一体系,必须要相关部门批准才能流入地方。3、有明文政策: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性质的房屋产权,所以经济适用房的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所购建或持有产权等大单位的批件。单位经济适用房继承权能延续到几代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经适房政府回购后的回购款,也可以住房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转变住房为商品房,此时再继承,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去办理继承过户。那么在正常上市交易后的单位经济适用房就可以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享有继承权利了,继承权是可以延续的,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会丧失继承权,继承权丧失,是指依被继承人遗嘱愿意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或是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继承资格的情形。《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其实只要是通过正常的手续上市的经济适用房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在更名以及遗产继承等问题上和普通商品房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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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也不受5年限制上市年限的限制,但继承后仍保持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即再次上市仍需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而关于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有关政策有如下几点:1.申请人的资格在审核阶段时,申请人家庭成员有人死亡,那么将对其余申请家庭成员的资格重新审核。若是在审核已经完成的时候的,则无须重新审核,申请的其余家庭成员仍是保留有住房保障的资格。2.在保障房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有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租赁的合同则是继续是有效的,若死亡者的是主申请人的,那么需重新更改主申请人的,并且要重新签订新的合同。3.若是在合同期满的时候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住房保障的机构将会重新审核该家庭是否仍然是符合准入的标准。4.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而且继承的时候是不需要房产证满5年的。5.若对于在完成了房屋产权的登记之后,房屋权利人的死亡问题在办法中有提及,即是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也是可以继承该房屋的。6.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申请的家庭成员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支付现金,非申请的家庭成员放弃房屋的继承权来办理房屋权属的登记,这样也可以回避该经适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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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济适用房多少钱一平米?
按照国家最新规定,首付最低20%即可。实际首付,要看你能不能把20%以外那部分全部做成贷款。如果你的贷款上限达不到房价的80%,那么贷款以外的部分都属于首付了。举例来说,50万的房子,你能贷款40万,那么首付10万,即20%就可以了。如果你只能贷款30万,那么需要你首付20万,这时首付比例为40%了。至于房屋总价,要看房子单价和房屋总面积。全国各地房价不一样,房子设计面积也不一样,从55平米小二居,到88平米大二居都有。总价自然也不一样。
2021-06-11 16: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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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农村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不可以,必须要是城镇户口。《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021-01-08 09:5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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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申请条件是什么?
不可以。一、根据2007年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所以如果你想要买经适房,你需要脱离农村,变成城市户口,而且要符合经适房条件。具体申请条件以当地政策为主。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2021-01-08 09:5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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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书怎么写?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什么?
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书XX市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我是XX市公司的一名普通公民,于XXXX年XX月出生,XXXX年XX月参加工作,由于收入比较低,一直以来买不起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看着房价一个劲的上涨,我攒钱的速度不如房子涨价的速度,我对自己购房已经失去了信心。樟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太好了,让我又重新燃起了自己购房的希望之火。这是党中央的政策好,是樟树市的政策好。让我们买不起房的老百姓也有机会住进政府的福利房、关心房。看到最近发布的樟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资格标准后,我非常的高兴,正好我完全符合购房的资格条件,为此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020-12-11 10: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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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究竟有哪些呢?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本质区别:1、土地供应方式不同商品房按现行法律规定要实行土地出让,交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住房不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国家划拨。2、两种建设方式的优惠不同商品房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家在其开发过程中减免了若干税费,所以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差异要在500—800元平方米之间。3、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确定指导价,7项成本加3%的利润率就是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商品房价格由市场调节,政府不加干预。4、设计不同因为具有经济性与适用性的要求,所以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要适中,能保证功能齐全即可。而商品房的面积却无明确要求。5、设备标准要求不同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许多商品房都在采用进口设备设施;而经济适用房则要选用价格适中,质量较好的材料,不能追求高档。6、操作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政府参与较多,政府划拨土地后,确定容积率、配套等基本指标后,实行招标。而商品房政府基本不予干预,由市场调节。7、销售对象不同商品房是市场化的,任何人都可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明确售给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家庭购买一套。8、两种住房享有权力不同商品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完全的所有权权力形式,随时可出售、出租、继承、赠送,交一定税费即可;经济适用房只有占有、使用、处分三权,而收益权受一定限制。出售时要补交上土地出让金。按北京市新近颁布的房改政策规定,收取标定地价的10%,但现在北京尚无标定地价,所以按销售额的3%收取。在土地收益上,4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收益全部归己;4000—5000元平方米的,80%归个人,20%归国家或产权单位;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55分成。税收上,也给予一定优惠,契税减半,一年以上,营业税免收。9、物业管理方式收费标准也要有所区别。商品房政府核定成本构成,由市场进行调节;而经济适用房政府严格规定,国家要求5角平方米以下。
2020-12-08 11: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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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和经济限价房有什么差别?
一、限价商品房的定义:限价房是政府主导的一种商品房,主要面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是通过限定地价来限定房价。因此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是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是便宜的,然后面向购房者也以相对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销售。与一般商品房的主要区别在于: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即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二、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限价房的诞生,很大程度是为了稳定房价、保障人们“居者有其屋”,可这样一来,不就等同于“经济适用房”了吗?其实,两者在大方向上基本一致,但是在细节上又有所不同:1、保障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房保障对象相衔接。而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即在房价不断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人均收入标准不同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当地户口;但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为具有当地户口或持当地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另外,在申请人及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上也不同,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较高于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3、土地来源不同和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首先是土地来源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其次是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而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4、销售价格不同和准购面积标准不同销售价格不同: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准购面积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5、退出条件不同在房屋所有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修改。但是,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2020-12-07 11:1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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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屋申请书怎么写?经济适用房申请书范文谁有?
购买xx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书xxx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公室:我是xxx公司的一名临时工,由于收入比较低,一直以来买不起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看着房价一个劲的上涨,我攒钱的速度不如房子涨价的速度,我对自己购房已经失去了信心。xx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太好了,让我又重新燃起了自己购房的希望之火。这是党中央的政策好,是xx市的政策好。让我们买不起房的老百姓也有机会住进政府的福利房、关心房。看到最近发布xx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资格标准后,我非常的高兴,正好我完全符合购房的资格条件,为此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我的具体情况如下:xxxxxxxxxxx,我的工资收入每月为600元。目前在xx市xx路xx号居住,居委会已经给我开出了证明,根据我的情况,是完全符合条件的。恳请领导们能批准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我将不胜感激。此致
2020-12-01 11: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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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离婚如何分割?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标准?
经济适用房可以通过夫妻协议的方式予以分割,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夫妻选择起诉分割的话,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参照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归谁。此时,应当对未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另一方予以经济补偿。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的,则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个人所有。如果夫妻选择协议分割的话,夫妻协议经济适用房归谁的,按照协议的约定。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分割的关键就是如何确定房价的问题。如果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分割时,因为经济适用房涨幅都比较大,按照原价分割则对不能得到房产的一方极为不利;但是,按照市场价分割的,又与经济适用房政策相违背。因此,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成为司法的一大难点。在实践中,由于很难确定房产的价格,也难以确定分割数额,因此,双方可以采取竞拍的方式,有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这样会比较公平。
2020-11-20 13: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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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能抵押吗?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是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2、经适房需要满5年,才能做银行抵押。经济适用房买后,可以上市交易。在交易时,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者需缴纳房款3%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地人也可以购买已购的经济适用房。3、“二手房”通常是指再次进行买卖交易的住房。个人购买的新竣工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单位自建住房,办完产权证后,再次上市买卖,这些房都称为二手房。可见,经济适用房也可以当作银行抵押贷款,与商品房一样。经济适用房能抵押吗?经济适用房如何抵押贷款?经济适用房如何抵押贷款?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以才可以,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能用来抵押贷款的,因为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能提供有关房产证明,没有房产证时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没有手续就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所以无法获得银行和信贷机构的认可。1、需要持房产证到房屋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收益价款的缴款手续,在国土部相关部门完成测算应缴纳的金额后,收取相应的款项并开具缴款凭证。2、在开具土地收益价款缴款凭证后90天内,持该凭证及相关交易材料,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申请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房产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就可按照相关步骤走房产抵押贷款的正常手续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前面的文章介绍的就是关于经济适用房能不能抵押以及经济适用房如何抵押贷款方面的内容,通过上面文章的介绍看得出来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但是也是有相应的条件的,大家如果现在有使用经济适用房去抵押贷款的想法,就要特别注意这方面的内容了。
2020-11-18 09:4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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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出售条件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1、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2、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3、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根据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在购买人取得产权后的5年内,只拥有有限产权,不得处分,所以,5年内不能转让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1、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2、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3、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020-11-18 09: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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