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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交易过户>物业> 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呢?有人知道吗?

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呢?有人知道吗?

标签: 业主
热心网友|回答3次|2020-11-10 1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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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2020-11-10 16:41:23
    成立业主委员会主要依据的就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根据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二)管理规约;(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第三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业主大会的决定召开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提议,应当在7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第四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工作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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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11-10 23:47:23
    自我91年创建中国第一个业主委员会起,业主委员会已伴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走过了15个春秋。业主委员会这个名称已经不再陌生或被排斥,而且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权益、实行业主自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建设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做出了一定努力。但迄今为止,全国所有住宅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比率不足40%,业主委员会能真正发挥作用的少之又少。纵观其中原因,除了业主委员会没有真正理顺业主、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外,业主委员会没有真正了解小区业主对管理和服务的需求,没有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与小区业主沟通交流的意识淡薄,缺乏了解物业管理产品对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的影响,没有在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下不断学习,是其不能体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原因。而以往主要集中在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现已转变为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业主委员会的公信力正在下降,小区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矛盾正在升级。我认为;现在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问题在于——组织的松散性、主观的随意性、提议的盲目性、责任的不明性,权力的无限性。业主委员会,应该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理应得到全体业主的信任。而在实际情况中,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并不了解,有许多时候,选举仅仅是走形式而已。更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因素则是从维权开始的!由于在购买及使用房屋的过程中感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在主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协调的过程中处于弱势位置而不能达到自身目的时,或得知小区周围要增建、改建对自己小区生活、物业增值产生影响的情况下,一些带有对立情绪的业主首先成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积极分子,但不管其成立的结果如何,我们可以看出,积极参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这些业主,首先是从维护自己权益的角度出发的。狭隘的意识决定了参与的起点,业主委员会从开始就在考虑如何维权,而不是通过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而创造和谐、舒适、文明的社区,更不是通过高效、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使物业增值、保值、始终处于完好如新的状态。
  • 热心网友
    2020-11-10 14:34:23
    第一、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己的权利。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物业管理区域里的全体业主通过制定和遵从共同的契约和规章,能够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对属於业主们自己的房产物业(可通过雇佣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业主的自主治理和自我经营,从而提升小区的人居环境和业主的生活品质进而达到小区物业的保值升值的目的。第二、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的。符合条件而到时间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所在地方的房管行政部门将督促或强制成立。(譬如一旦小区超过5年,就一定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因为法律规定5年后动用维修基金,一定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政府部门也会强制要求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第三、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全体业主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没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缺乏物业管理主体,因而无法有效地行使对受雇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和互动的权力,无法管理和使用小区的维修基金和其它资源,也无法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的生活品质。。。譬如小区建成后的两三年内还在保修期内,但是倘若没有业主大会及委员会,即使小区内的业主共有产业如会所、游泳池或是小区道路等出现了问题需要维修,开发商可以拒绝同个人业主交谈而逃避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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