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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买卖合同丢了该如何补救?

标签: 房屋
热心网友|回答10次|2020-09-10 13: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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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9-10 18:06:10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其他回答

(9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9-10 22:51:15
    没关系拿身份证去开发商那调档
  • 热心网友
    2020-09-10 21:20:52
    您好:合同可以找您当时买房的那个中介公司帮您在复印一份,有没有都无所谓,不会影响您以后买卖此房的,尽管放心就可以。
  • 热心网友
    2020-09-10 20:00:24
    对你以后卖房子没有影响的,要是想找的话就到之前的中介让他们给你复印一份
  • 热心网友
    2020-09-10 17:38:42
    可以重新写协议(说明以前够买)或是其他可证明当时购买事实的其他证据
  • 热心网友
    2020-09-10 17:38:00
    既然你们签订了补充协议,把交房时间延迟,那么,第一次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的约定就无效了,就不能以第一次合同作为索赔依据.如果你要以开发商延迟交房为由进行索赔,根据第54条第二款,你应该向法院申请撤销你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当这份合同撤销后,就可以按第一份合同向开发商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热心网友
    2020-09-10 17:15:06
    你好!到开发商那里去补。赠与别人拿到可能会带来麻烦,但是没有你的签字,在法院还是说的清的
  • 热心网友
    2020-09-10 15:20:07
    合同补是没法补的,再说你现在不是怕人家拿他行骗吗?现在应该按规定,在媒体上登遗失的公告。说明什么时丢的。
  • 热心网友
    2020-09-10 14:34:10
    拿着其他的收据或发票和身份证去补办就行了!
  • 热心网友
    2020-09-10 14:02:06
    额。。。找另一方再抄一份,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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