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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中“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分别?

标签: 买房
热心网友|回答9次|2020-09-04 13: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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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9-04 15:56:25
    定金的定证明是决定的定就是已经要这套房子了。定金合同和定金收条都是这个定,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意义的,如果任何一方不买或不卖都是属于违约,双倍返还定金。订这个字是预订的订如果客户不买或房主不卖都可以不算违约,订金可以如数退还。

其他回答

(8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9-04 23:49:50
    合同中,定金和订金是有很大区别的,订金是作为一个选定性的行为,就是说你对这个房子先预定下来,不是绝对的拥有选择权的,而定金的话就拥有绝对的选择性,因为订金是你单方面的预定,钱不是真正的作为房款的一部分,如果是定金的话,就是双方都接受这个现实,如果是某一方毁约的话,这个定金是要双倍赔偿的,具有法律保护效应!
  • 热心网友
    2020-09-04 23:22:52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起到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只有买卖合同成立,定金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另根据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必须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发商以签订认购书收取定金的形式,迫使消费者与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显然违背了以上民事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因此,在您尚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时,仍然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定金和订金和区别。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
  • 热心网友
    2020-09-04 21:39:45
    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部分,而订金是为了订立合同而表达的诚意。
  • 热心网友
    2020-09-04 21:22:21
    如果产生纠纷,定金是不退的,订金是可以退的%7E这是法规,你的明白%7E
  • 热心网友
    2020-09-04 19:53:36
    “订金”是不起法律效应的,是可以退的.而“定金”是不能退的.是起法律效力的,就是你打官司也退不了.你可以就他们写错58元那说.你说你们的服务不好和责任心不强,我现在不买了,要你们退回订金【记住是“订金,如果是”定金“就麻烦了,就可能退不了了】,他们可能不会全部退完的,可能要收点辛苦费.
  • 热心网友
    2020-09-04 19:24:42
    定金具有明显的担保的性质,它是根据法律的相关约定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义务。而订金通常是单方的行为,不具备明显的担保性质。打个比方说,你想要抢在别人前面购买某个东西,因此提前让人去交了订金,但这个订金是你单方面的意愿,对方要不要不能确定。但是定金不一样,如果你交了定金对双方都有约定作用,是对双方行为的限制。而订金则不然,另一方没有明显的约束作用。
  • 热心网友
    2020-09-04 19:07:06
    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 热心网友
    2020-09-04 14:05:11
    订字,顾名思义就是口头协议,没有法律意义的。定字,是确定了,白纸黑字的,是具有法律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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