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花溪谷认购
昨天在头条看到认购登记广告,今天想登记又看不到登记入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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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认购金能退吗?买房交了一万认购金,现在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回吗?
购房认购金可以退吗?1、不一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3、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购房认购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1、如果买受人不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而许多购房者也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2、实际上,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3、此外,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也能退回。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简单来说,只要过错方是开发商,那么购房定金就可以无条件退还给开发者,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就是了,因此人们在选定了房子之后,千万不要随便把购房定金给交出去,因为交出去之后就很难再收回来。购房认购金可以退吗?有些情况下认购金可以退回来,但有些情况下并不可以。
2021-01-08 10: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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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认购书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2020-12-07 13: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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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定金可以退吗?没签认购书,可以退定金吗?
定金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没签认购,有没有签意向书?是一手的还是二手?如果是二手,没有签合同的,只是属于订金。这个是可以退还的,如果签了就不能退。一手的,如果没签合同那么同样属于订金,或者叫意向金,开发商不退就去开发商那闹一闹基本都会退给你的。
2020-12-02 11: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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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认筹是什么意思?认筹和认购的区别?
认筹,是房产开发商的一种促销敛财手段。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排号”等行为,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再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据说,所谓“认筹”是深圳开发商从香港同行那里学来的一个楼盘营销手段,不过,淮橘成枳,“认筹”来到内地之后,却正以另外一种形态“肆虐”开来。认购,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颁布前,《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但是,在该《解释》颁布后,其中第2条承认了预约合同的效力,为此,《房屋认购协议书》属于预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另一方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于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020-11-30 11: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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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与开发商签认购书该注意些什么?
首选仔细看一遍合同,对开口的项目有没有特殊规定,如果没有,按合同划掉内容找开发商理论,您们在签订合同前,开发商是否承诺您不用交钱了。如果没有,按合同走。再有,已经开口不代表不交钱,谁入住谁出这个钱。主要还是看你们与开发商这个方面怎么约定的。
2020-10-09 13:3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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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认购金能退吗?可以退多少钱呢?
是否可以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已经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2、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是不会退还定金的,不过是否可以退主观意向很重要,哪怕签订合同了,只要对方同意,那就可以退;3、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以下情况的,可以明确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020-09-29 13: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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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认筹是什么意思??认筹和认购有什么区别?
认筹就是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认筹金来体现。在缴纳认筹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去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证书即获得了认筹资格。第二步是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2020-08-31 13: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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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程中的定金问题,签订认购书时注意什么?
一、房屋买卖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在认购书中经常会出现金、抵押金等说法,这样的约定不能一概的认为就是定金约定,而应该仔细分析。如果双方签定的认购书中约定。当事人买受方—方能签定正式合同的,其交付的订金不退还,而如果出卖人不签定合同的应该双倍返还买受人已经交付的订金,那么这样的约定应是关于定金的约定。但如果没有双倍返还的约定,那么就应该认为是一种预付款或者是订金的约定,而不适用定金规则。认购书中的定金,实际上具有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双重功能。认购书是一种预约,是为将来订立正式的销售合同而预先签定的独立的合同,根据预约,开发商的义务是在将来与买受人签定销售合同,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而买受人的义务则是签定合同购买该房屋。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规定,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买卖合同的就丧失该定金;出售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销售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由于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一方违约则会发生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结果。因此,买卖双方应在认购协议书中就签订正式合同过程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形分别进行约定,以保护双方权益。(1)如果买方没有在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在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再次签订认购协议书,从而导致双方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卖方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任何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协议书中确认的条件,如房号、价格、面积等进行修改,从而导致签约未成,改动一方视为违约方履约金。如果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3)如果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房款或退回买方;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4)如果由于卖方本身不具备房屋销售(预售)条件而导致认购协议书无效,由卖方向买方返还定金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如果由厂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真实而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6)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2020-08-20 13:42:28 -
2个回答
交了首付,未签合同,认购前开发商说贷款可以办下来,现在因信用卡超期办不下来,是否可以退房?
首付是可以退还的。但是你要退房的话,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违约金的这就要看认购书里面开发商跟你规定的违约金数量了。
2020-08-18 15: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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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开盘价和内部认购价的区别是什么呢?
内部认购近年来,许多房地产发展商在尚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以在小范围内推出一种"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内部认购的最重要前提是具有一定幅度的购房优惠,优惠一般是比照"开盘价"而言的,如果按照目前房地产发展商通行的"低开高走"的营销原则,内部认购价应该是该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最低时段价",购房者应给予谨慎的关注。同时,房地产营销商为了保证尽可能多的赢利,会严格地限制和控制内部认购的销售量和时间。聪明的购房者如在作好预先准备的前提下果断出手,往往能得到实在的优惠,这样一套房计算下来可能会有数以几万计的"便宜"。当然,这种便宜与风险共存,购房者要十分慎重地考察该项目发展商的资质是否可靠,以免不小心摊上麻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和前面的"内部认购"相类似,商品房的"开盘价"中也包含了某种优惠因素。一般情况下,项目正式开盘时,房地产营销商为了创造一种旺销氛围,保持项目物有所值的美好形象,往往作出切实的让利,其优惠的可信度较高,值得关注。当然,无论是内部认购价还是开盘价都要随着市场的变化和该项目的销售情况而变化,不可能都是直线上升的趋势,购房者应做通盘考虑。现在,房地产广告的花样很多,其中有的注明购房者在某一时段购房可以享受优惠,其中有的不过是商家吸引客户注意力的促销手段而已。"低开高走"目前已成为房地产开发商们常用的销售手段。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然后随着开发进度和市场形象的确立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价格会逐渐上扬。相反,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一般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一般也较低,在上述两个时期购买住宅应该是最实惠的了。这种实惠一般体现为价格形态和实物形态两个方面。前者,消费者从中得到的实惠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更多。后者,消费者除了低价购房的优惠以外,还可以得到房屋质量方面的切实保证,因为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心明眼亮,精挑细选,也可以让开发商进行返修,保证其内在的质量。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清盘房一般在房型、层次、朝向的选择方面有一定的局限,一般底层与顶层的住宅、朝向不太好的住宅比较多,消费者在选择的时候更应该从长计议、严格把握标准,不要因价格偏低的诱惑而买进不称心的住房,以至于造成长久的遗憾。
2020-08-13 1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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