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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的需求(都需要管理什么?)都有哪些?

标签: 物业
热心网友|回答9次|2020-08-03 14: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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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8-03 22:07:52
    物业服务是根据资质划分的,最低是三级资质,下面我给你个三级资质服务标准坐下参考:(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

其他回答

(8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8-03 22:31:59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1)治安管理规定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
  • 热心网友
    2020-08-03 21:50:29
    楼上的说得很对,我再补充一下。物业管理实际上是对物业的管理和对人的服务。物业是什么呢,就是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包括房屋本体、给排水、供配电、照明、休闲康乐设施、安防和消防设施、电梯等。
  • 热心网友
    2020-08-03 21:49:44
    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西安市房管局物业办
  • 热心网友
    2020-08-03 21:15:58
    建议可以去上论文网找找,我昨天看到过的。
  • 热心网友
    2020-08-03 18:59:02
    找物业公司的领导或者,小区居委会
  • 热心网友
    2020-08-03 18:24:49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面向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的是满足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的服务需求,内容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作具体约定,目的是为了保证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物业良好的环境。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为例,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大致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管理服务(二)房屋装修管理服务(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四)环境清洁卫生管理服务(五)绿化管理服务(六)安全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三大方面。(七)文化、娱乐服务(八)其它同时惠及全体业主、使用人的服务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特殊需要的各项服务。通常是物业管理单位事先设立服务项目,并公布服务内容与质量、收费标准,业主、使用人需要某项服务时,可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需求,双方按服务内容协商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专项服务的主要内容有:1.代办类服务,如代缴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2.高层楼宇的电梯管理,外墙清洗等;3.一般的便利性服务,如提供室内清扫、维修、装修等服务等;4.其它一定比例住用户固定需要的服务。
  • 热心网友
    2020-08-03 18:12:59
    小区刚开始上房时,业主人少,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所以当初的物业都是开发商聘请的或自己的下属单位。当小区大部分业主上房后,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来具体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对原物业满意,可以和其签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相互的权利义务。如果对物业不满意,可以要求其离开,由业主委员会聘请其他物业来管理。
  • 热心网友
    2020-08-03 16:42:5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给城市居民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方便、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具有一定规模并属多个业主共有或共用的住宿、办公、商贸混合区的物业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是指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区域或住宅组团。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用于居住、办公、商贸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配套的公用设施、公用设备、公用场地和必要的安全、卫生、绿化等环境。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治组织及其委托的企业,对物业的正常使用、维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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