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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交易过户>物业> 没有收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没有收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标签: 物业
热心网友|回答7次|2020-06-01 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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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6-01 16:40:22
    物业部门称:不管购房者去不去收,这个物业管理费从通知交房开始计算的。而且这个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的物业。所以,不管购房者收房否,物业管理费都要计算。

其他回答

(6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6-01 21:05:01
    8月3日交房的话,9月1日起要支付物业管理费。
  • 热心网友
    2020-06-01 21:03:23
    其实交房之前国家有关部门就已经进行房屋质量检测、如果交房后还存在质量问题,就不是很好弄了,在办收房手续之前不是要验房吗?如果不合格就不收房啊!!
  • 热心网友
    2020-06-01 20:32:11
    没拿钥匙就是没有办理入住手续,在此之前业主和物业公司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有在接收房子之后物业公司才和业主建立起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至于开发商指定物业公司进行收房之前的维修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事情,与业主无关。因此业主没有义务缴纳物业管理费。
  • 热心网友
    2020-06-01 20:18:53
    合理,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业主往往把房屋质量问题追加到物业公司身上,没有意识到问题主要是跟开发公司对话,也可找相关的部门解决。物业公司只是秉承对业主负责的态度对房屋进行验收,对验收的问题督促开发公司进行整改,收房只是开发公司委托物业公司与业主进行验收,最终的技术解释等房屋质量还归开发公司,你有问题可以找开发公司,你们有合同关系。
  • 热心网友
    2020-06-01 18:58:11
    你所购置的物业在不具备交付条件时,是可以拒收的,在还没有收房之前是不应该产生物业费问题,他们如果强行收费,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 热心网友
    2020-06-01 17:05:16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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