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子能否买卖?只有使用权的房子能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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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卖。使用权是和产权相对的,又称公房,也就是公家的房子,属于国家的,你拥有的是使用权,所以每个月需要交房租,要变成产权的也就是自己的很容易,那就是把产权买下来,这个房子就变成你自己的了。使用权的房子也有房证,是个小本子,比个人产权的房本要小很多。使用权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买卖,和产权的房子没什么太大区别,价格肯定要低一些,另外交的更名过户费也要少一些。区别最大的就是使用权的房子卖的时候必须由单位开介绍信,房子才可以卖,因为这个房子是单位的,但是这个问题不大。买使用权的房子和买产权的房子没什么大的区别的,你买到手之后可以买产权,变成你自己的,如果你有工龄的话,可以用工龄买(不过工龄只能用一次,如果再买房子的话就用不了了),这样会很便宜。我以前是做房地产经济人的,我卖的最后一套房子就是使用权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给我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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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过户其实就是使用权转让,不可买卖;如下: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第四十条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一百一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免其他税.。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过户申请书;由买方向公房管理部门提出承租申请,准备好由他来承租的书面材料、原公房租赁合约、他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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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权的房屋是无产证的,也就是说即使你买了使用权的房子,房子也不是你的,而是国家的。你花那么多钱买到的只是一个居住权,你可以住在这里了。国家是禁止使用权房屋买卖,但是房屋改建房不在次列(就是使用权可以改成产权房的)。你买了使用权的房子是得不到和产权房那样的产证。落户好像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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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同时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1.使用权房必须是独用成套的公有住房2.下家必须是本地户口,需一次性付款;须提交资料:1.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资金监管需五本合同,不需资金监管则需四本合同);2.使用权证(原件和复印件);3.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盖章的征询表(原件);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5.委托他人办理,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卖方委托需公证(原件);6.交易的使用权房内无户口的需提交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空户证明(原件);7.卖方户口去向为使用权房的,需提交房屋内同住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原件)及此房的使用权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8.卖方户口去向为产权房的,需提交此房的房产证、购房合同、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及此房内同住人同意迁入的意见书(原件).二、注意事项:1.出售方除本人(或同住人)在前两年已购住房或特殊原因经所在地区房产交易中心批准外,应将其转让所得款项存入所在地区房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实行资金监管,并由银行出具购房存款单。购房存款单只能用于买房,不得转让、质押,3年内不能兑换现金;购房存款单的使用只限于本人或直系亲属共同买房使用;在使用购房存款单买房后,应凭交易中心盖章的《已购住房证明》等材料向银行办理存款单内余额转移和支取手续;2.征询表盖章须使用权人陪同,并携带使用权证、使用证人身份证,到其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盖章;三、税费:成交价的0.5%(此税是由卖方出的),交易手续费一般100元左右(不满100元按100收取),中介费上下家各1%。以上是使用权房交易的注意事项及整个交易流程和税费,使用权房交易比较麻烦,另外其到时还要花钱去买产权(这个钱一般不会很多),不过其可以省掉一个买房必交的契税(意外收获吧)。如果你是想用少的钱来买更大的面积,使用权房也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要具备了上面说的必备条件,使用权房是可以交易的。具体的东西可以到当地的房产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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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啥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2021-11-17 09:3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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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侠请帮帮我!使用权的房子应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使用权的房子卖方必须先转产权才能过户交易。
2021-01-25 11:1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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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了可以向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手续办理。续期的手续:(1)续期申请的提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2)续期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3)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主要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规定年限中出让给土地的使用者,一般有三种出让方法。拍卖出让、招标出让、双方协议出让。
2020-12-11 10: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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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有没有个人了解的?
土地使用权应该如何核算: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购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记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土地使用权一直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但此时土地使用权与相应的厂房等资产是分开核算的。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土地使用权由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外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6、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2020-11-18 09: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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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二手房,114平米,土地使用权是20年,如果我要办成70年的,如何计算应补交的钱。
住宅土地使用权届满以后可以自动续期。你现在没有必要办理70年的手续,也不能办理该项手续。因为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规定,物权法草案讨论过8次,原则是清楚的,但只能等国家形成具体政策以后才能操作。
2020-11-11 10:3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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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屋产权证上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怎么样改成出让,这样房子想买可以过户吗,或者和出让性质过户有什
您好:您好,土地出让金计算很复杂,需要结合您商铺所在地的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等情况综合来计算的.划拨土地补办出让,需要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是按地段、地价及评估确定的。请向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咨询并测算。谢谢
2020-10-30 1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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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5种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020-10-29 11: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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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2019年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也有限定条件:一是新的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二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三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2020-10-29 11:2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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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清楚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二、调查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三、审核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四、审批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2020-10-16 10:4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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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产权房?使用权房和产权房有什么区别?
不知道你说的产权房是什么意思通常房地产楼房房屋性质只有三种1是商品房2是经济适用房3是廉租房,以个人的能力简单解释下:商品房是直接带大产权的是随时可以上市买卖的。他有所有的买卖权收益权等。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是5年之内不不转卖,也就是没有房照(可以按原价转让)就是没有收益权如果出售的时候政府有优先收购权,5年以后可以上市转卖但是交的税很多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你房子现在卖的价格减去你买房子时的价格的20%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就是只租不卖的,是给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2020-10-14 09: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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