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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其他>其他> 签订楼房买卖合同书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签订楼房买卖合同书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热心网友|回答5次|2020-05-19 16: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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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2020-05-19 20:13:30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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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5-19 23:44:25
    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远路。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交房日期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最后期限,交房标准是在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交房日期是购买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交房标准对精装房来说尤为重要,交房时的配置与样板间的配置差距较大,在签合同时,需要将收房时的配置标准写清楚,例如家电的品牌、室内空气的达标标准等。五、垄断物管权买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地垄断了,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
  • 热心网友
    2020-05-19 22:45:40
    在房产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了定金,那就要注意一点,那就是签订定金合同,而且还不可以轻信口头协议,除了这些,买房还需要注意很多细节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不让自己的钱打了水漂。那么,今天小编就来讲讲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一、不能轻信口头协议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最好不要轻信任何口头协议,要把口头承诺都落实到书面上才行。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认购交定金要慎重卖方与买方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买方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所以要慎重签订定金合同,否则可能会遭受损失。三、了解解除合同的情形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卖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等,这几种情形发生的话,买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四、补充协议需平等协商补充协议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应当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内容。”所以,交易双方需要平等协商补充协议内容。五、合同内容要全面一般来说,买卖合同通常应具备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他事项等内容。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合同内容必须要清楚全面。
  • 热心网友
    2020-05-19 21:48:09
    为了避免房屋买卖合同陷阱,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注意事项。房屋本身的费用问题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就应特别注意对房屋交易的关键性约定及卖方的任何承诺,要有书面的签约,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还有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与房屋有关的这些费用,在购房时一定要核实清楚是否存在拖欠,如果有拖欠应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明拖欠费用何时交清,如果因房主及时还清拖欠费用,所造成的影响应承担什么责任。二手房户口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一般该房子上面都是存在着原房主的户口的,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户口迁移的问题,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出一天,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户口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好,有可能会影响您的孩子选择学校就读的问题。交易收据要保存好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只是房产交易开始的一个初始步骤,往后还有一些手续需处理,还会有一些费用问题要交清,也有可能引发很多纠纷,所以,在买房过程中注意保留好双方交易的相关证明、收据。如双方做两份书面确认书,共同签字,各自保留,这样可以同时保证双方利益;购房者付款时不要忘记让对方出具收条,要求其明确写出所收到的是什么款项及数额、付款期限。签订阴阳合同风险大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阳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阴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签定“阴阳合同”大多数是为了避税,即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双方签订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阴阳合同的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因而是无效的,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阴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可以成为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是这一做法却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 热心网友
    2020-05-19 21:10:29
    (1)签了协议,交了定金之后,剩下的就是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了,一般市区的房子的合同都是网上打印版本,很多小区与开发商都是一样的,没有太多的差别,江北的房子是合同印刷本,全部手写的,在签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房子的面积,价格,进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等。(2)还要说一点就是店大欺客了,不出现霸王条款就好了,签订什么补充协议几乎是不可能的,再说了这个购房合同已经包括的大多数可能发生或者出现的问题。我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就觉得感觉会是很麻烦的事情,等自己真正的操作起来的时候发现,只要是按部就班的去做,协议,合同,贷款,进户。(3)由于期房在还未完全建好之前就开始销售,较现房而言,存在的风险较大。在期房买卖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最关键的就是要重视合同。在签约前做好准备工作,在利益受损的时候,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4)期房购买的注意事项:第一,逾期交房。开发商逾期交房是期房购买者最常遇到的问题之一。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大都因为资金不足,致使工程拖延。为了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5)譬如其资金实力,其正在经营的项目在市场上的反映以及其大体的经营状况等。另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的具体日期约定清楚,以及不能按时交房时开发商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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