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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能告诉我卖房合同签了不想卖了要怎么办?

热心网友|回答3次|2020-05-06 09: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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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2020-05-06 10:11:27
    原则上按照约定金额赔偿,这种做法显然是自己受损。一般约定的协议赔偿都不低,这是避免一方毁约的做法。不想赔偿大量金钱也可以协商解决,否则只有打官司。①如果是正规买卖合同,而且双方已签字按了手印,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违约责任。②违约的话可以和对方协商啊,要是协商不成只能诉讼,但是协议里约定的违约金太高了,可以申请少给点违约金。③看看卖方实际交付多少定金,要返还顶尖并且赔偿买房双倍的定金的。如果买房违约定金拿不走,不管是什么权属的房子都一样,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收完对方定金后不想卖了,属于违约行为,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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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20-05-06 22:06:44
    没有过户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扔属于卖方。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非买卖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卖方不履行义务的,买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热心网友
    2020-05-06 20:51:44
    按照合同,合同写了三个多月的预付期,而且也签字了,合同生效。不卖的话算毁约,需支付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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