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下载APP
提示
回答成功,可在
会员中心
查看审核情况
前往会员中心
房产问答
我要提问
您的位置:
房产超市
>
房产问答
>
其他
>
其他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热心网友
|
回答3次
|
2020-04-17 09:20:28
我来回答
收起回答
0
/2000
优质回答
热心网友
2020-04-17 11:31:00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房屋产权年限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那么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等于房屋产权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否等于房屋产权年限?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产权人拥有对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完全所有权。按我国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有一定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产权也随之到期。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使用人要求继续使用的,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条规定说明,如果购房者购买的商铺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要求继续使用土地的话还可以使用,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由此可以看出,投资者所购买的商铺的所有权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受时间限制的只是商铺所占土地的使用期限。只要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前提出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所购买的商铺的所有权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
其他回答
(2条回答)
热心网友
2020-04-17 15:55:10
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
热心网友
2020-04-17 10:53:22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如下: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获取验证码
提交
我已经阅读并同意
《房产超市网用户协议》
最新问题
房产中介如何加盟店
1
高层一楼交电梯费吗?有没有谁知道?
2
高层如何安装防盗窗?大家有什么说法不?
3
已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个人发布房源后如何操作?
4
屋顶漏雨应该由个人还是小区物业负责维修?
5
高层是多少层?居民楼,达到多少层(及以上)才算是高层?
6
没有房产证可以落户吗?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迁户口过来吗?
7
不动产权书是房产证吗?不动产证如何办理?
8
精装房交房时如何验房?有什么验房技巧吗?
9
如何投资房地产?投资房地产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0
待回答问题
房产中介saas排行
房产中介加盟品牌哪个好
安溪房产中介哪家好
房地产中介服务有哪些
房产中介中介小程序多少钱
推荐城市
新楼盘推荐
小区动态
长沙房产网
郑州房产网
嘉兴房产网
嘉善房产网
海宁房产网
海盐房产网
平湖房产网
桐乡房产网
济南房产网
银川房产网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发布的所有信息、资料、图表等仅供参考使用,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网站内所有内容亦不表明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参考和借鉴。购房者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房屋交易等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本网站资源部分来源于网友上传分享或公开网络,相应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认为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侵犯您的合法权利,请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告知我们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说明,本网站会尽快采取相应措施。 联系方式:
。
ICP证:浙B2-20230192
浙ICP备:2022022380号-1
客服热线:
电子公告(BBS)业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1038号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号:1330402000900005
咨询热线:400-890-1122转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