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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屋买卖合法吗?需要注意哪些?

热心网友|回答5次|2019-09-24 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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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9-09-24 19:55:25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房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买现房要注意什么?1、在房子的价格上面做好准备。计划购置现房的置业者要对自己的资金能力进行准确评估,对置业地段和所购房屋面积有一个准确的判断。2、看内部布局是否合理。比如客厅多面开门,不便摆设家具;下水管道是否在室内,通风、采光是否良好等。3、检查装修质量。比如,看墙体是否容易脱白,室内是否散发出刺激性的气体,电气线路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电线、插座是否为次品或不合格产品等。4、小区的环境和生活配套也关乎居住质量。可以看看小区环境是否干净安全,绿化率情况,项目自身配套的设施是否与广告、合同相符。还需要看看配套是否完善齐备,如电梯的数量是否与小区的住户相匹配等,小区的停车位是否充足等。5、配套是否齐备。如交通条件、商业配套设施、教育、医疗设施是否齐备,还要关注距离的远近、规模的大小等。6、和开发商约定处理房产证的时间。
  • 热心网友
    2019-09-24 19:08:58
    一、小产权的房子无房产证,只有合同,可以凭合同进行买卖,但是由于无房产证,无法备案,不受法律保护。1、“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2、小产权房一般是违法占地,属于违建,无房产证,不受法律保护。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后修建,有房产证,有70年产权,受法律保护。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小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 热心网友
    2019-09-24 17:53:14
    很多人对拆迁安置房和小产权房的概念不了解,往往把两者混淆。那么,拆迁安置房是小产权房吗?安置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拆迁安置房与小产权房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拆迁安置房: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因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而无法取得房产证,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小产权房都有由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该种房屋亦被俗称为“乡产权房”,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是县级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门,而乡(村)级政府或其他机构无权制作颁发产权证,所以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只能证明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产生确认买受人对该套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法律效果。安置房可否买卖转让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城市房屋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种为农村征地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转让的,拆迁时,依然会获得补偿。但政府为解决一部分收入较低的家庭的住房问题所安置的房屋,只要业主不具有所有权,只具有使用权的话,则是不能转让的。如若买卖安置房又将遇到那些风险?安置房买卖存在哪些风险?(一)政策因素导致的风险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二)价格因素导致的风险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三)人的因素导致的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热心网友
    2019-09-24 16:16:47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 热心网友
    2019-09-24 13:04:38
    1.必须在公证处公证办理买卖手续,具体问当地公证处,他们会告诉需要什么资料。2。必须在宅基地所属于的村委会办理证明手续。证明房子已经卖给你了。3.上面手续办好才可付全款我在深圳买的是小产权的。17万买的就是这么办理的,咨询过律师同学。现已经是住进去2年了55卖掉小产权的房子可以中介卖的现在交易很红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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