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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车库能得到补偿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热心网友|回答4次|2019-09-24 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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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9-09-24 21:09:57
    第一条为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拆迁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列入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拆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房屋使用人。第五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办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热心网友
    2019-09-24 20:33:46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吉林省、白城市的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对市区内市政府确定的老城区(棚户区)房屋进行拆迁时,给予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按本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五条:拆迁人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额存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待回迁安置结束后,剩余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拆迁人。第六条:拆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选择回迁安置的,其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执行补偿。第七条:有如下情况的不做回迁安置,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一)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评估计价补偿,—次性付给被拆迁人。(二)拆迁中涉及国有、集体所有制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三)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一律回迁安置,附属物由拆迁人按当年洮南市房地产评估指导价格文件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后的住宅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属不变,并由原承租人承租,房屋产权所有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八条:拥有私有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选择回迁安置的,按建设部建住房(2005)178号文件规定并结算结构差价,结构系数为砖混楼房、平房1;砖瓦0.98;砖平0.95;砖土0.92;土平0.90。非住宅房屋是指拆迁时正在用于生产、经营的且按有关规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正常缴纳各种税费的房屋。第九条:对老城区(棚户区)低保户给予合理补偿和照顾。实行按原住宅房屋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
  • 热心网友
    2019-09-24 19:48:55
    勃利县棚户区改造具体补偿细则:有照房屋给予1:1.2补偿。无照可居(不含抢建.违建.搭建)给予1:1面积补偿。仓房.车库.简易棚等不做面积补偿。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房屋除外,其他不动产做附属物给予一次性补偿。搬家费按有照房屋面积数额(房产证面积)给予补偿。租房费按有照房屋面积给予补偿(暂按17个月一次性赋予)实行多退少补政策。注:按下达整改意见书之日起40天内签约住户给予有照房屋评估价20%奖励。过40天按15%。超期60天不做奖励。
  • 热心网友
    2019-09-24 15:33:51
    如果你说的厕所和楼梯的面积出现在了房产证上就会得到补偿,补偿是依照房产证上的面积和你们当地的拆迁补偿管理条例来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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