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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本地问答>本地楼市> 廉租房要每年申报吗?应该怎么办呢?

廉租房要每年申报吗?应该怎么办呢?

热心网友|回答3次|2019-09-23 08: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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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9-09-23 18:47:37
    看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得申请廉租房条件:(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 热心网友
    2019-09-23 16:57:29
    以北京市为例,公租房是需要每年审核的,而且除年度复核外,在补贴领取期间,住房保障部门将定期对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年度复核时,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要全面复核。而且依据《关于简化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租赁期间以及租赁合同到期前,对备案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对家庭人口、婚姻、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的家庭,应按原规定对该家庭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公共租赁住房备案家庭在轮候或承租期间,家庭成员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应取消其保障房资格。
  • 热心网友
    2019-09-23 09:20:30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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