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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本地问答>本地楼市> 现在房产抵押登记时效一般是多久?

现在房产抵押登记时效一般是多久?

热心网友|回答3次|2019-09-23 11: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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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回答

  • 热心网友
    2019-09-23 16:57:39
    买的房子,房地产抵押权的时效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即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以说,房地产抵押期限的起始日为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另外根据建设部房地业司在1995年《关于房屋他项权证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中规定,《房屋他项权证》中,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地产抵押期限的届满日为抵押合同规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因此,房地产抵押期限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债的届满之日中止。同时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故房地产抵押权期限为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消灭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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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9-09-23 13:45:23
    具体要看抵押协议内容与约定期限或者事先关于有效期的双方协商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如果债权行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无论登记的抵押期间是否过期,债权行都可行使抵押权,直至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房产抵押的最长有效期限:款人与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0年,商用房贷款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与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0年。
  • 热心网友
    2019-09-23 13:32:59
    实际工作中,银行保存的他向权证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对同一笔贷款仅需要办理一次抵押登记,只要主债权有效,抵押权就有效。如A客户1000万元贷款,采取土地最高额抵押方式,贷款起止日期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他项权利抵押期限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抵押有效期满,抵押仍然有效。具体可以去三湘金融看看,他们专门做房产抵押生态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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