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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本地问答>本地楼市> 有谁知道购房手续丢失怎么办?

有谁知道购房手续丢失怎么办?

热心网友|回答3次|2019-09-20 10: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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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2019-09-20 11:28:22
    对于房款发票和购房合同丢失后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可视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且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那么大可不必为此担心,只要自己是按法律程序操作的,在房产登记管理部门都会有备案,所以补办合同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不会给自己带来太大麻烦。即使没有办理登记,开发商处也会有自己买房的记录,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会随意地抵赖。第二,如果自己购买的是期房,那么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如果有登记,径直找到开发商去说清情况补办购房合同即可。因为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在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是可以查到相关备案的,这样开发商也就无法抵赖。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那么建议可以按以下的方式进行:第一,如果可以的话,可以径直向开发商说明情况,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支付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上面一定要加盖财务有效印章,以便查询,这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案。第二,如果认为开发商的诚信度不高,可以要求对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可以在其中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并在最后要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样就可以起到证明原合同存在的作用。至于发票问题,大可不必担心,因为只要开发商出具的是正式发票,财务就都有底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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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9-09-20 19:50:07
    麻烦了!!要去社区派出所做丢失备案,防止被恶意出售!!然后到开发商处协调补开发票,自理税点。带着发票、原房主身份证和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到当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补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费用按当地政策计算!
  • 热心网友
    2019-09-20 12:22:34
    买房手续丢失一般分2种情况:首先,如果购买了期房,而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房产购买者可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如果购房者能够及时办理产权登记,那么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其次,如果您购买了现房,应该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如果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也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若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采纳以下建议:1、需要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2、如果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尽量想办法得到这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备用。一般来说,开发商出具的应该是正式,财务有底可查,很难做假,所以一般来讲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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