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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现在住的房屋共三层,每层能不能分开办理产权呢?

标签: 产权
热心网友|回答1次|2014-05-23 15: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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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4-05-23 21:34:45
    符合以下4个条件,可以进行分割登记办证。(1)分割后的各部分房屋,其建筑面积应在35平方米以上,并应具备独立的生活配套设施(含厨房、卫生间及房间);(2)分割后的各部分房屋,不具备独立的生活配套设施(含厨房、卫生间及房间)的,其建筑面积应在65平方米以上;(3)分割的房屋,须具有原始的房屋平面图;(4)分割的房屋,不得损害房屋的使用价值和功能。登记时应提交:1.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2.房屋分割申请书并附示意图(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4.原土地房屋权证(原件);6.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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