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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消失了我怎样维权

标签: 中介
热心网友|回答1次|2014-09-17 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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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4-09-17 16:20:07
    首先,为了准确解答楼主的题问,我来陈述一下何谓“中介”合同,其特征如何呢? 1、“中介合同”也就是民法理论上通称的“居间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中介合同”的特征为:第一,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中介无关,中介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第二,中介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 其次,结合本案,针对楼主的问题,我来一一做如下解答: 1、怎样找到该中介,要维权走法律程序必须知道它的去处?  走法律程序也即是诉讼,作为原告的你,依法应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否则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会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你的起诉。不过,如果仅仅是被告下落不明,是可以公告送达的。另外,“中介公司”是北京幸福人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四方分公司,现在分公司跑了,依法你应该向总公司主张权利。 2、如该问题无法实现如何与租房者协商停止剩下6个月的租房,此时租房者与中介签定的租房协议有效吗?  如果与租房者协商无果我怎样维权才能减少我的损失?  本案,无论是你或者是承租者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都有问题,因此,你与承租者最好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主张收回出租房子,这时承租者便会阻止你收房的行为,无论哪一方诉诸法院,另一方都会成为第三人加入诉讼程序的。所以,最好还是各让一步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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