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何具体贯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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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国家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等财产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是:(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2)对城镇房屋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1-01-25 11:4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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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税率是5.7%
2020-12-09 10:56:59 -
9个回答
住房转让营业税是多少
现在卖房主要就是两个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交易费已经取消!!你所谓的公正拿钱?你是不是把房子已经公证给了别人要别人帮你去卖房了,这个时候最好是拿全款,因为公证后,在公证期内你房子的所有处置权都是对方的.所以先拿全,如果对方信用好的话等出证那全款就可以了
2020-11-09 11:2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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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户口所在地购地能否申请建个人住房?或者个人自建的住房能否转让给非户口所在地的人?
不管你怎样转,你都办不了,产权证,这是村里的宅基地,不是本村村民,办不了手续,你只有使用权.不允许,农村的宅基地转让,办不了过户手续,除非你的户口落过去.
2020-10-23 10:5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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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应税住房后怎样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应税住房取得所得后,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的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在房地产交易场所设置税收窗口的,应在窗口直接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在房地产交易场所没有设置税收窗口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委托的契税征收部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8-07-25 15: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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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操作风险的防范措施包括哪些?
因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都很长,在贷款期间贷款人对借款人的经济状况既难以预测又无法保持持续的监控,对借款人的信誉、品德、工作状况难以做到全面准确的掌握,对抵押物在贷款期间的价格损益难以准确评估等,都可能造成违约行为,出现信用风险。违约行为发生后,即使银行能将抵押物变卖,但由于住房市场的价格波动,也可能使其收回的资金额少于贷款余额,使银行资产受损。 (二)流动性风险 由于目前金融机构办理的住房贷款资金来源主要是公积金存款与储蓄存款,这种短存长贷的行为,影响银行的兑付能力,产生流动性风险。一方面由于国家经济形势旺盛时,不论银行还是个人都对未来充满着乐观的预期,出现房地产热,银行大量投放住房抵押贷款。另一方面经济衰退时,房地产滞销,价格急剧下降,偿还能力出现严重困难,进一步转变为银行的不良债权或损失。当这种现象大量出现时,巨额的住房抵押贷款演变成巨额的银行不良贷款,银行开始出现流动性风险。 (三)抵押物风险 一方面由于抵押物受市场价格、经济环境、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抵押物很难处置变现,贷款人通过拍卖抵押房产所得价款来清偿银行贷款,在实践中的阻力很大、困难重重,难以实施。另一方面借款人在其抵押期限内对房屋的损坏、自然磨损等,即使变现也会造成一部分损失,包括处置变现产生的费用,会给银行带来大量的资金损失。 (四)利率风险 住房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的利率风险是由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只要利率发生波动,无论是涨还是跌,银行都会遭受损失。如果利率上涨,对借款人来说,借款额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其影响度也就越大。因为在借款人本来的收入就比较吃紧的情况下,增加的每月还款额无疑会加大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从而使银行的风险加大。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从而使银行预期的利息收入无法实现。 (五)提前还款风险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都比较大,期限也较长,个人要支付大量的利息,且年限越长,这个比例越大。因此,只要个人多余资金的期望投资收益率小于银行的贷款利率,他就会选择提前还款。这种借款人在合约到期之前偿付其所有借款的行为,之所以会给银行带来风险,是因为该行为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住房抵押、房产抵押)的现金流量产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 (六)政策性风险 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与个人消费能力严重脱节
2022-04-24 09: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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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首贷3.25
2022-04-24 09: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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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推荐的租金贷可以使用吗?
2021-11-25 10: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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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承租的住房前需要核查哪些事项?
承租人入住前需要核查的事项主要有: 一、是核查地址。核查承租的住房地址与租赁合同中标明的地址是否一致。 二、是核查住房设施设备情况。与出租人或其委托人共同逐项检查门、窗、墙面、地面是否有损毁情况;租赁合同标明的其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有无损坏。如有缺失、损坏,应拍照留存,并要求出租人补充、维修。 三、是核查水、电、燃气等使用情况。对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物业费、网络费、有线电线费等逐项核对,如出现欠缺等情况应及时取证, 并要求出租人补缴。 此外,承租人如有与他人有共用的空间,还应了解共用空间的位置、使用要求等。
2021-11-24 15: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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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都是一年起签的吗?
不是。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住房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一年期的租赁合同较多,也形成了一定的交易习惯。通常情况下,如果租期低于一年的,租金可能会提高。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21-11-24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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