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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其他>法律纠纷>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注意点什么?

办理房产公证需要注意点什么?

热心网友|回答3次|2019-09-24 13: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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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9-09-26 13:40:38
    办理房产公证要注意什么?
    1、房产继承公证的分类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
    2、房产继承公证材料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依照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3、办理公证手续的时间
    继承人将相关材料提交上去之后,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的情况下,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4、夫妻共同房产继承公证
    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前,先了解清楚房屋产权的归属,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还要考虑到夫妻关系是如何的,如果是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热心网友
    2019-09-25 13:45:28
    房产公证时,注意事项:
    ①继承的房屋的权属问题,如果房屋不是在被继承人一人的名下,那么继承的话只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另外的不能作为遗产继承;②遗产的继承不仅包括财产的继承,还有债务的继承,也就是你继承了别人的财产就要替他还债,当然这个偿还的金额是以继承财产的金额为限的,超过遗产部分是不用偿还的;③房屋继承权的时效问题,民法总则规定了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超过20年的,法院不再保护;继承法的第八条规定了继承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但是自继承开始时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热心网友
    2019-09-24 19:35:24
    在办理房产公证时,一般要注意以下7点: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a.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b.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c.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d.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e.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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