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什么是存量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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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就是买卖存量房的合同。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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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什么?
1、存量房买卖合同就是买卖存量房的合同。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2、为明确存量房屋买卖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中介行为,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在《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推行使用后,经过深入调研,拟定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征求意见稿。
3、网上签约的合同信息和权属登记信息系统及地税部门纳税信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买卖双方可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交纳税费,不再提供纸质的合同文本;
4、房屋权属登记受理时权属登记部门可直接调用网上签约信息和转移登记的申请信息,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办理,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
存量房网签买卖合同就是交易这些存量房,中介交易的在中介机构打印,自由交易的,至房产局购买合同样本,填写后,至网签窗口打印。内容主要是确定标的物,交易双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此合同在之后的各个窗口都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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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有效时间是怎么样的?
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该合同一直有效。买卖房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如果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并进行房屋登记,一般情况下确定已经享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可以依据物权法保护自己的所有权。
2019-09-25 08:3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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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房屋地址必须严格按照产权证填写,确保准确无误;买卖双方的姓名、证件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定要准确,以方便有需要时邮寄律师函件; 2合同应完整签署,切忌留有空白处,空白合同会导致无法解决的纠纷,最终合同可能被判决解除。同时,因空白合同是由经纪人协助填写,属于服务有瑕疵; 3签约时,配偶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产权人需要填写已得到授权的《声明书》、配偶在场的情况下,配偶需要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名; 4被授权人人没有取得产权人书面授权委托书签约时,必须填写已得到授权的《声明书》,需要三个工作日之内,提交产权人及其配偶的授权委托书; 5合同的签字处,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加印手印;签约人签字的地方填写两位大连市经纪人注册经纪执业人员姓名;如果签约经纪人为国家注册经纪人,可以一人签约; 6合同签署的日期应如实填写; 7继承房产的出售,先行办理继承公证,待继承公证书取得后方能签约。
2019-09-08 04:3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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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子可以买卖吗
2022-04-22 15:1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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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存在哪些风险?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根据情况。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 2、价格因素。 3、人的因素。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22-04-11 10:4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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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加盟合同书
2022-01-07 1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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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生效日期与入住日期不一样,起租日期是否可以顺延?
入住日期是承租人实际进入租赁住房的日期。起租日期是租赁合同中约定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通常情况下,入住日期与起租日期是一致的,但有些出租人会给承租人几天时间,用于搬家、整理房间,这几天不收取租金。因此,这种情况下,入住日期与起租日期不同。 因承租人自身的原因,如不能在约定的日期入住,想顺延起租日期的,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并与出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
2021-11-24 15: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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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都是一年起签的吗?
不是。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住房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一年期的租赁合同较多,也形成了一定的交易习惯。通常情况下,如果租期低于一年的,租金可能会提高。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21-11-24 15: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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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是使用规范的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通过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官网下载和使用房屋(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如出租人拒绝使用的,要重点注意出租人提供的住房租赁合同内容与房屋(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的差别。出租人口头承诺等内容应写入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约定要清晰,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二、是查看出租房及出租人的相关材料。核查出 租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明房 屋所有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原件、出租人本人身份证。如承租他人转租的住房,还需要转租人提供其承租 该住房的合同,经核实无假后方可签约。合同应写 明租期及承租住房的地址等内容,确保合同填写的 地址与房屋所有权归属证明上保持一致。 三、是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承租人对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等条款要特别注意,尽可能约定按月或按季度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降低自身权益受损的风险。 四、是租赁合同内容要详细。除租金、押金、租期外,以下内容也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人的信息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住房内的物品数量及状况;水、电、暖气、物业费、天然气、网络等费用承担人及缴费账户信息;正常情况下,租赁期间出租人进入住房时间、频次等。 五、是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已开通网上签订租赁合同的,应当选择在住房城乡建设(房产) 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网上签订。尚未开通网签的, 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房产) 主管部门备案。 此外,承租过程中应注意留存资料证据。在承租过程中,承租人都要注意留存好关键证据,如租赁合同、转账记录、微信短信记录、广告宣传资料等。如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可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组织投诉举报。同时,留存的有关证据,是承租人在发生租赁纠纷后主张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2021-11-24 15:4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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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一定要签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吗?
是的。租赁住房无论是长租或是短租一定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一是,签订书面合同是法律规定。住房属于房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是,签订书面合同可有效保护承租人。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通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产生纠纷,通常需要依据约定即租赁合同进行调处,而口头约定存在难以取证、难以判别是否属于最终约定等问题,仅靠口头约定,承租人的利益难以得到充分保护。因此, 住房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021-11-24 15:4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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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为什么能有效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
合同网签备案是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简称。住房租赁、住房买卖都是房屋交易行为。住房租赁、买卖交易当事人通过政府部门建立的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系统,在线签订住房租赁、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的过程,就是合同网签备案。 办理合同网签备案能有效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房源信息发布端。出租人(卖房人)在发布出租、出售房源前,需要通过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管理平台对房源进行核验。对已出售的住房不得重复发布出售信息,重复出租的住房禁止发布出租信息。从源头上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的信息散播。其次,在办理网签备案前,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管理平台对拟出租、出售的房屋进行核验,对不得出租、重复出租、已被查封、已网签备案、已出售的住房,不予办理网签备案。从合同端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的合同出现。最后,完成网签备案后,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的楼盘表锁定该住房,至解除租赁关系,或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从交易过程端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的行为。因此,通过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将在“房源发布控制、客体核验、楼盘表锁定”三个环节有效防范“一房多卖”“一房多租”。 需要注意的是,本手册中所指的“一房多租”是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同一租期内将同一住房(房间)重复出租产生的纠纷。
2021-11-23 16: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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