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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房产超市>房产问答> 房屋类型>保障住房> 申请保障性住房有什么流程?

申请保障性住房有什么流程?

热心网友|回答3次|2019-09-10 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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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热心网友
    2019-09-12 09:15:21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流程
    1.第一步   申请   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   初审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对低保人口、时间、住房情况进行初审
    第三步   复核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人口、住房状况进行审核第四步   公示   区(县)房管局公示
    第五步   核准   市国土房管局核准第六步   缴款或订房屋代管谢意、拆迁家庭   区按每建筑平方米400元负担补贴资金。申请人将拆迁补偿安置费储存到指定账户,非拆迁家庭:申请人或其近亲属为现房产权人或承担人,在配租前申请家庭或同意共同配租的亲家属与区房管局部门签订房屋贷款协议。
    第七步   排序选房   区房管局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摇号、排序选房。
    第八步   公布结果   区房管局开具配租通知书,并公布配租结果。
    第九步   签约入住   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配租协议,确认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承担人公约办理入住。
  • 热心网友
    2019-09-11 09:20:11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保障性住房实行轮候分配制度,按照抽签、摇号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轮候及分房顺序。未经相关程序不得擅自改变分配对象和轮候次序。

    2、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推举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外来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住地社区提出申请。

    3、社区应及时受理申请材料,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同时在社区公示申请人名单。

    4、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核准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5日,并在当地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开。
  • 热心网友
    2019-09-10 15:10:07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流程
    (一)、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受理申请。本县户籍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向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县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房产。县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提交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核查申请人的住房情况。
    (三)、县民政部门核查经济状况。县民政部门在收到委托书后的45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核查,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低保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可)。
    (四)、认定住房保障资格。县住房保障部门收到民政部门核查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综合核查报告、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意见及房产核查情况,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认定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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