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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鼓励金融机构下调房贷首付比例

2022年07月08日 09:14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原标题:徐州:鼓励金融机构下调房贷首付比例,对受困房企贷款展期、续贷 据江苏省徐州市住建局网站5月3日消息,4月28日,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在市住建局召开

  据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报道,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资产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了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救助工作会议。徐开发企业20多家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从科学实施土地供应、增加信贷融资支持、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宣传和实施。

  科学实施土地供应

  1.根据市场变化准确投放住宅用地,控制去化周期长的区域供地规模;2.上市出让地块的投标保证金,按土地上市初始价格由原来的100%调整为50%,剩余出让金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前支付,最长不超过6个月;3.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如果按全宗地抵押,本批预售部分房屋对应的土地抵押必须注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共同约定,并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登记部门应当按照双方的申请,在相应的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约定的内容,并注销预售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在建项目抵押的,必须批次注销需要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其余部分办理在建项目抵押变更登记。

  增加信贷融资支持

  1.按照法律法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的原则,增加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贷款和并购贷款的支持,积极延长和续期贷款,有效缓解开发企业的财务压力;2.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降低住房贷款利率,积极开展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3.鼓励金融机构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及有房无贷的二套住房降低首付比例;4.加大二手房交易贷款支持力度,满足住房交易资金需求,拓宽改善住房融资渠道。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1.优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提取节点,按预售批次调整为按建筑提取重点监管资金。单个项目主体完成50%,重点监管资金支付50%;单个项目主体验收,重点监管资金支付60%;单个项目竣工验收,重点监管资金支付80%;建设项目竣工备案,重点监管资金支付90%;办理初始登记,全额支付重点监管资金。2.试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采用银行保函;3.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售备案批次规模,每批2万平方米调整为小高层、高层、非住宅项目,联排、住宅等高档住宅项目每批不少于1万平方米,可一次性申请;4.新建商品房一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一次性支付;未出售或未办理网上登记备案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全额支付。未按规定支付第一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买方。5.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可根据规划验证证书分批办理。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应与第一批竣工备案房屋同时交付,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

  支持合理的住房需求

  1.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主动提升商品房功能品质,建造差异化特色产品,在房屋质量、居住环境、物业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将开展新建住宅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精装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加强新建住宅施工图纸审查,有效解决商品房质量通病问题;2.新购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土地出让合同另外约定的除外;3.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延续《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规定。

  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1.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新市民)公积金缴纳工作,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简化淮海经济区员工在徐购房中使用公积金贷款流程,支持购房者通过跨省办理平台在公积金缴存场所异地办理;3.降低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完成高层住宅单体项目50%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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