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
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局网站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通知明确,以满足合理的住房信贷需求。商业银行应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银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建立科学谨慎的信用评估体系,提高购房者的贷款和还款便利性,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增加对公积金购房的支持。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商品房,允许提取我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加强宣传,落实《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委托银行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办理商业转移业务。
附原文: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坚持住房定位,不投机,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并根据城市实施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满足合理的购房信贷需求。商业银行应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建立科学审慎的信用评估体系,提高贷款和还款便利性,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
二、优化对预售资金的监督。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项目的成本、建设合同金额和项目交付使用条件,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金额。确保监金额内的专项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
三、优化土地出让。土地出让前,根据房地产市场现状,充分了解市场需求,优化拟出让地块规划和出让条件。
四、增加对公积金购房的支持。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员工,可以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加强宣传,落实《惠州市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委托银行全面放开住房公积金,办理商业转移业务。
五、完善住房销售政策。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重点限购区。
六、提高居民的购房便利性和生活质量。加强部门协调,深化信息共享与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实施新建商品房交即发证。鼓励房地产行业协会开展三天无理由退房、安居惠州、安心购房活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惠州中央支行
惠州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