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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屋认购协议,交的定金还能退吗?

2022年05月25日 11:59    来源:房产超市网
[导读]问题一: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能否在要求退还?分两种情况:1、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并交付定金后,事后不想购房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2、因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或违约不履行购房合同约定的义务,购房者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问题二:商品

  问题1: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能否要求退款?

  有两种情况:1.买方签订认购协议并交付定金后,无权要求退还定金。2、由于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违约,买方可要求双倍退还定金。

  问题二:商品房销售认购协议、订购、预订等预订合同,有什么条件可以转化为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号码、价格、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开发商已按照约定收取购房款的,应当认定为商品房销售合同。

  问题3:商品房销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何确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金额?

  1.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在逾期交付房屋期间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确定。

  问题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二卖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终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五:法院如何确定开发商“一房多卖”时所有权的顺位?

  (一)已办理商品房转让手续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以支持。

  (二)数位买受人未办理商品房转让手续的,支持已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人的要求。

  (三)既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应当支持已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

  (4)未办理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应当支持先支付房价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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